君正集团12月15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被告单位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被告人何勇犯非法采矿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单位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鉴于本案具有复杂的历史成因和政策背景,公司需要进一步咨询矿业专家和法律专家,并就现在依然存在的环保行政要求请示当地政府,再决定后续安排,因此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