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招生资料
呼伦贝尔学院是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被誉为中国最美的草原、全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的呼伦贝尔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址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学校前身为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四所专科学校。
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四校合并组建专科层次的呼伦贝尔学院。
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呼伦贝尔盟商业学校、呼伦贝尔盟城建职工中专学校、内蒙古工程技术学校相继并入。
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晋升为本科院校。
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列为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23个学院、18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教辅部门和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院。现有本科专业54个,涵盖文学、艺术学、理学、教育学、法学、工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十大学科门类。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俄语;
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应用俄语、学前教育、市场营销、煤矿开采技术、汉语言文学、数学教育等。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其中本科生人、少数民族预科生人、专科生人、留学生59人、成人教育学生人。
年,呼伦贝尔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13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51人,实际投档数量51人。
投档分数线
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分,对应最低位次为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土木工程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分,对应最低位次为名。
选考科目要求
在呼伦贝尔学院计划招生的13个专业(类)中,包括了9个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只有4个:
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英语(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会计学、心理学(师范类)、经济与金融、秘书学(师范类)专业,共7个专业;
限选物理的专业(类)是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物理学(师范类)、土木工程专业,共3个专业;
限选化学的专业(类)是化学(师范类)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的专业是环境科学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为思想政治或历史的专业(类)是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
专业(类)包括的专业及招生要求
年呼伦贝尔学院在山东省计划招生的13个专业(类)中,全部均为按照专业招生,无大类招生的专业(类)。
英语(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达到95分以上。
其他招生特殊要求见下文的招生简章摘要。
呼伦贝尔学院年招生简章摘要
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及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汉授)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学费及住宿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以山东省为例:
英语(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心理学(师范类)、秘书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元/年;
会计学、经济与金融专业,元/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物理学(师范类)、土木工程、化学(师范类)专业,元/年。
住宿费:
八人间元/年,六人间元/年。
关于转专业
《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摘要
申请资格: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
(三)学习特别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转专业申请者不得有旷课、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现象,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五)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申请机会。
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一)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校企合作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转;文科类专业与理科类专业不能互转;蒙语授课专业与汉语授课专业不能互转。
(三)在学校非转专业期间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按规定应当予以退学的。
(六)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经历的。
(七)预科生已经经过转段的。
各专业允许申请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10%以内,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2。
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15%以内。超过允许接收人数的专业,由学生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的40%和在校第一学期平均成绩的60%构成排序成绩,由高到低选定。
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申请,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初统一办理。
具体情况需要新生查询当年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