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什么时候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一、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变动
1、物权的概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2、物权的特征
①物权是支配权;②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③物权是排他的、对世的效力;④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直接支配并享受利益。
3、物权的种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作为物权,是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探矿权、采矿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立的他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4、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物权的设立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物权设定的类型和条件,通过法律行为和其他方式创设某项物权,也叫物权的取得。
物权的变更包括广义和狭义的物权变动,广义的物权变更包括物权的主体、内容、客体的变化。狭义的物权变更包括物权内容和客体的变化,不包括物权主体的变化。
物权的转让包括当事人基于法律和合同规定移转物权,从而使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
物权的消灭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暂时或永久性地消灭物权。
二、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都是用益物权。
我国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国家是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人。我国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